关于对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08-4-8 下午 01:23: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发展”)拟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0万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的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及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公司的股权。现国电发展向我局申请再融资环保核查。
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报告》,国电发展拥有6家全资发电企业,18家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14家主要参股公司。按照我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辽宁省环保局、山西省环保局、云南省环保局、宁夏自治区环保局、河北省环保局、上海市环保局、浙江省环保局、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分别对国电发展下属和募集资金拟购买的12家火力发电公司进行了环境保护初步核查,认为该公司符合我局关于申请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的要求,核查中未发现其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上市募集资金投向也符合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辽宁省等8省环保局的核查意见。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的环保核查结果在我局网站上公示10天。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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